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(研究生处)包括:发展规划办公室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政策研究室、研究生处(筹)。
【发展规划办公室】职能
1.研究学校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;
2.编制学校五年发展规划,组织推进各专项规划、部门规划及学院发展规划的编制;
3.与山东省教育厅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各类评价、总结、案例和报告的撰写与报送;
4.组织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。
【学科建设办公室】职能
1.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总体方案;
2.研究制定学科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;
3.负责学校学科评估等方面的相关工作;
4.跟踪分析学科发展状态,动态监测学科建设实施过程;
5.编制学科建设资金预算和分配方案。
【政策研究室】职能
1.研究国家和行业、地区高等教育政策,收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新动态;
2.跟踪主要国内大学排名数据及其评价指标,对比开展综合办学实力横向比较的校本研究;
3.组织学校高等教育规划专项课题的相关管理工作,定期发布《公安高等教育参考》。
【研究生处(筹)】职能
1.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、政策;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;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组织、管理与实施;全面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。
2.组织协调学校学位点的申报、建设和评估等工作。
3.制定和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管理文件;组织、协调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;组织对研究生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评估。
4.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、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5.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。
6.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