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意见,结合我校实际,“十四五”规划中部分指标不具备完成的条件,经党委研究决定予以调整。
一是“引进 1 个由学术界由重要影响的高层次特聘专家(院士)牵头的院士工作站”,取消该项任务。
二是“十四五期末争取获批国家级重点项目 1-2 项,一般项目 2-3项”调整为“力争获批国家级项目 1-2 项”。
三是“力争经过5 年左右的培育,进入省级智库或公安部部级智库建设立项培育行列”,修改为“力争产出一批高水平智库成果”。
四是打造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过高,取消。
五是根据学校规划及合作方国科华盾有限公司的业务重心调整,拟合同到期后,终止与国科华顿的业务合作,已经建设的办公场所及设备,以捐赠方式转让给我校。取消规划中“依托网络空间安全应用技术研究院,启动“一站三室一中心”规划布局建设”相关表述。
特此通知!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(研究生处)
2024年12月27日